
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中证A500指数增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5月30日
送出日期:2025年6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 A500 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23494
下属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 A500 指数增强 A 下属基金代码 023494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邓岳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01
注: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直接终止《基
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力争在控
投资目标
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A500指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
投资范围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
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策略、参与融资及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50 万元 1.00%
认购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M<50 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N<7 日 1.5%
赎回费
N≥7 日 0
-1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
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证券账 相关服务机构
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因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以上费用年
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
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收益率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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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
风险;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 (3)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4)国债期货交易风险;(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6)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
险;(7)基金参与转融通业务的风险; (8)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9)本
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10)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申请仲裁时
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
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
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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